发布时间:2015-06-06 15:45:23 人气:385
(一)行政项目
1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;
2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;
3、四项手术证明;
4、奖扶特扶证明;
5、有关表格、资料、宣传品等;
6、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的病残儿鉴定;
7、人口计生生殖健康培训和随访服务;
8、结扎并发症鉴定;
9、发放避孕药具。
(二)技术项目
1、孕情、环情监测;
2、放置、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需的各项医学检查;
3、人工流产术、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需的各项检查;
4、输卵管结扎术、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;
5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。